接纳难民容易,负责到底很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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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阵,在电视节目上,德国总理默克尔对一位巴勒斯坦难民少女表示,德国无法容纳更多移民,“黎巴嫩的巴勒斯坦难民营里有成千上万的人,如果我们说‘你们都来德国吧,非洲国家的人都可以来德国’,那我们就根本应付不过来了。”少女闻之失声痛哭。事后默克尔被指过于冷酷。
但实际上,相对于欧盟其他国家,德国的移民政策已甚宽松了。比如,近日英国有四十多万人呼吁接纳难民,但即便有此民意,卡梅伦政府仍抱持抵制的态度。
▲希腊与马其顿边境小镇Idomeni,一名叙利亚难民女孩从车窗朝外看
匈牙利总理欧尔班更将中东难民问题归因于德国:“这不是欧洲的问题,这是德国的问题。没人打算待在匈牙利、斯洛伐克、波兰或者爱沙尼亚,他们都要去德国。”他更表示:“如果我们制造一种印象,即‘来吧,我们愿意接收每一个人’,这将不道德。道德、人性的做法应该是明确说:‘请不要来。’”这当然是对德国政府的批评,也是对默克尔的批评。
同一个默克尔,在移民问题上两头受气,可见难民潮所造成的政治困局。
▲一名14岁的巴勒斯坦裔少女雷姆告诉总理默克尔,她和她的家人至今还未取得永久居留证,很可能被遣返到黎巴嫩的难民营。默克尔当场回应说政治十分复杂,德国无法收留每一个难民
同样的问题,同样的困境,中国人也曾遇到过。我说的是香港过去的“越南船民”问题。1975年西贡沦陷,铁幕落下,有超过20万越南人陆续抵达作为“第一收容港”的香港,以后经过甄别,有14万余人为其他国家收容,1千余人留港,但6万余人被强制遣返,期间一再发生难民骚动。直到2005年年底,即历经三十年的纠缠,此事才算了结,足见解决难民问题之难。
在我看来,难民问题近乎无解,比之民主问题更为复杂。民主问题只关乎共同体的内部,是政治垄断与权力共享之间的拉锯;而难民问题更牵涉共同体的外部,是共同体成员的实际利益与人道主义的抽象价值之间的冲突。不收容难民,自然有亏于道德;但若收容难民,则又有损共同体成员的既有利益。在旁观者来说,难民问题只是道义的问题;而在当事者来说,难民问题更是负担的问题。
难民问题之困,可以透过简化的“救生艇理论”来理解。
在翻检美国法学家卡尔·威尔曼的《真正的权利》一书时,我偶尔留意到这一命题。书中第八章提及,美国经济学家加勒特·哈丁——他以提出“公地悲剧”学说闻名——针对南北贫富问题,早在1974年就提出过一个极有争议性的“救生艇理论”。他假设了这样的情境:“富国和穷国的国民分别在两艘救生艇上,前者相对富有。当穷人跳入水中,游到富人的艇边,期待被接纳或者希望以其他方式获得好处时,富人应该怎么做呢?”富人的救生艇限载60人,此时船上已有50人,却有100人申请上船,如何应对?基于西方国家的情形,他设想了三种可能的公共政策:
一、接受100人登船。结果是船只超重沉没,完全的正义导致了完全的灾难。
二、接受10人上船。如此,船只达到了载重的极限,其安全性降低,一旦遭遇意外即可能同归于尽。而且,还有个极大的难题:如何从100人里选择10人?选择的标准是什么,是先到者优先、优秀者优先,还是需要者优先?作出选择的决定之后,又如何面对那被拒绝的90人呢?
三、拒绝任何人登船。维持船只原有的安全水平,保证原来50人的利益最大化。
哈丁承认,第三种策略是违反道德的,但他仍坚定地反对前两种策略:“这两种自杀式政策之所以具有吸引力,是因为它契合了我们那种不假思索的‘最优秀的人’的想法。但这种理想主义的观点忽略了权利和义务实为一体的事实。分享道德理论的根本性错误在于它导致了公地悲剧。……在一个缺少理智、拥挤的世界里我们很难预料到‘公地’会造成何种不可避免的共同的灾难。”
哈丁的结论,简而言之,就是反对救助穷国,也拒绝穷国移民,其立场显然是“冷酷”的、“右翼”的;但不可否认,在纯学理上,这个“救生艇理论”自成一家之言。设身处地地想,当风平浪静时,救生艇上的富人或许会对船外的穷人施以援手,但若遇上风云突变、自身难保的时候呢?“救生艇理论”可以毫无违和感地运用于目前欧洲的难民问题。我们都知道,欧盟诸国才因为希腊问题弄得鸡毛鸭血,假若经济更不景气,假若族群的信仰冲突更为剧烈,他们还会放开关卡让中东难民的人潮拥进来吗?叙利亚小艾兰的死亡映像震动全球,一时间令接纳难民的舆论占了上风,但如果,如果再来一次《查理周刊》血腥事件呢?
对于难民问题,除了“救生艇理论”之外,我还想到另一个古典的参照——一则《世说新语》中的名人轶事。
翻开《世说》没几页,就能看到这个掌故:“华歆、王朗俱乘船避难,有一人欲依附,歆辄难之。朗曰:‘幸尚宽,何为不可?’后贼追至,王欲舍所携人。歆曰:‘本所以疑,正为此耳。既已纳其自托,宁可以急相弃邪?’遂携拯如初。世以此定华、王优劣。”这个故事,跟哈丁的“救生艇理论”正有可比性。“救生艇理论”强调的是,若接纳新成员上船,则旧乘客的利益将受到损害;而华歆、王朗故事强调的是,若接纳新成员上船,旧乘客对新成员将负有道义上的责任。相比之下,我以为后者更有内涵,更耐人寻思,对理解难民问题也是有帮助的。
华歆原来不情愿接纳那位求助者,因为船上增加一人,行程的风险也就相应增加;到后来强盗迫近,情势危殆,王朗想抛弃那位求助者,此时华歆反倒不同意了,因为既已接纳,在信义上就宜有始有终,不应半途而背弃之。王朗是做无事时的好人,华歆是做有事时的好人。在逻辑上,此事可以这么理解:当面对求助者时,可接纳而不接纳,确是有道德问题的,但终究没有义务非接纳不可;而一旦接纳了,就等于接受对方加入这个临时的共同体,代表了一种承诺,甚至一种契约。这样的话,若出尔反尔,半路弃之死地,就不仅存在更严重的道德问题,也存在事实上的责任问题了。
救助他人的行为,不能是一次性的,而是一个过程,还有救助之后的救助问题。华歆了不起的地方,在于他不仅考虑到是否接纳求助者的问题,还考虑到接纳求助者之后的问题,于事缓时有远见,于事急时复有担当。不轻于接受,但接受之后,即负责到底——这就是华歆的道义。(顺便说一句,这个华歆,就是著名的“管宁割席”故事中的华歆。只是在彼故事里,华歆只衬托了管宁的高大上,有点被鄙视了;而在此故事里,华歆却抛离王朗一条街,是被世人称许的。)
在移民或难民问题上,不用说,华歆是稀有的,而王朗是更多见的。
可以举中国人的痛史为例:在美国最需劳力的时候,包括早期对华贸易、开发西部、淘金潮、修建中央太平洋铁路种种,都大量引进华工;而到了19世纪末叶,劳工市场变得拥挤,美国就过河拆桥,通过歧视性的法案以驱逐华人了。美国人之所行,可以说是王朗式的变脸政治,是很可耻的,是美国史上最阴暗的章节之一。我们讨论难民问题,不应忘了祖辈在美国的教训。
接纳难民,固然很难得,但接纳难民之后呢?能保证难民及其后代拥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和公民待遇吗,能保护他们免于被歧视、被排斥吗?嗯,卡梅伦、欧尔班未必就是华歆,但支持收留难民的那些欧洲好人们,也未必不会成为王朗啊。毕竟,像王朗那样做一时的好人是容易的,像华歆那样好人做到底就难了。
柏林墙倒塌的一幕,我们记忆犹新,但据说,国境上的隔离墙已纷纷重现于世:过去的以色列、伊朗、印度、沙特、西班牙、肯尼亚,近时的匈牙利、保加利亚、爱沙尼亚;甚至,在自由的美利坚,也有总统候选人放出话来,要在美墨边境上修建隔离墙。竭制意识形态的旧墙拆毁了,阻拦偷渡客的新墙又建造起来了。这最明白地昭示了难民问题的困境。
在世界经济衰退的阴影下,在共同体内部利益的压力下,不仅华歆难再得,只怕王朗也会越来越不易见了。
(原标题为《“救生艇理论”与华歆的道义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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